各有關單位:
2018年鄂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經自主申報、初審、形式審核、專家評審、現場考察等規范程序,市政府已批示下達。依據《鄂州市科技計劃管理暫行辦法(試行)》(鄂州科技文[2016]57號)規定,請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承擔單位按要求填報《鄂州市科技計劃項目任務書》《鄂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科研誠信承諾書》,請各區、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及后續管理工作。
一、相關要求和說明
1、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將依據項目任務書內容,組織進行檢查、驗收結題。
2、項目承擔單位切實履行審核職責,督促項目負責人對照申報書內容認真填寫項目任務書、承諾書,審核蓋章后于2019年3月18日前,送市科技局計劃財務科及對口業務科室(任務書、承諾書各2份,項目承擔單位如需留檔請自行增加份數)。
3、市、區科技主管部門絕不會許可、委托任務人、任何單位,以撥付項目資金為借口,索要錢物。如遇到相關詐騙行為,請向公安部門報案。
二、聯系方式
計劃財務科: 0711-3200538
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科: 0711-3223615
農村與社會發展科: 0711-3257586
附件1:鄂州市科技計劃項目任務書
附件2:鄂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科研誠信承諾書(項目承擔單位)
附件3:鄂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科研誠信承諾書(項目負責人)
鄂州市科學技術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