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質量檢驗標準,嚴格執法、不徇私情、正確判決,對檢驗結果的正確性負責;
2.熟悉并理解產品圖紙、工藝文件,了解受檢產品的結構,性能及使用要求,按時完成檢驗任務,防止漏檢、少檢和錯檢,及時發現產品中出現的不良品并打上標,防止不良產品、不合格產品混入合格產品而埋下質量隱患,從而保證生產順利進行;
3.認真填寫結構檢驗記錄,發現結構檢驗問題及時填寫“質量問題處理單”,檢驗記錄和單據保證內容完整清晰、真實、準確和具有可追溯性,并將檢驗記錄定期交到質量部存檔;
4.貫徹執行檢驗標識狀態的規定,防止不同狀態的物質、產品及工序的混淆,檢驗、監督生產過程中的狀態標識情況,對不符合的予以糾正;
5.對各工序產品的結構檢驗方法和標準提出改善意見或建議;
6.做到首檢100%,加強巡檢,特別要加強質控點的巡檢,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對不合格品混入下道工序的行為有權制止和批評;
7.發現重大質量問題應立即向相關部門反映,以便及時采取措施,減少損失;
8.檢驗員負責跟蹤不合格品處理結果及產品返工,返修后進行相關尺寸的復檢;
9. 完成本部門部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任職資格
1. 本科及以上學歷,焊接工藝、金屬材料、機電、船舶及相關專業;
2. 具備連續從事鋼結構檢驗工作5年及以上工作檢驗;
3.熟悉和了解鋼結構方面圖紙及機械圖;
4.掌握鋼結構的檢驗標準及檢驗流程;
5.具有編寫檢驗報告的能力;
6.初級及以上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