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條件(必備條件和專項條件)
(一)必備條件
1、已認定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3年以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
(2)屬于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認定或重點培育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3)擁有被認定為“專精特新”產品的中小企業以及其他創新能力強、市場競爭優勢突出的中小企業。
2、堅持專業化發展戰略
(1)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能為大企業、大項目提供關鍵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產品以及專業生產的成套產品。
(2)企業主導產品在國內細分行業中擁有較高的市場份額。
3、具有持續創新能力
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市場營銷、內部管理等方面不斷創新并取得比較顯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廣價值。
4、管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
(1)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具有較好的品牌影響力。
(2)企業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重視人才隊伍建設,核心團隊具有較好專業背景和較強生產經營能力,有發展成為相關領域國際領先企業的潛力。
(二)專項條件
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申報專項條件包括經濟效益、專業化程度、創新能力、經營管理四方面。
1、經濟效益
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達到5%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2、專業化程度
(1)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及以上,其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70%以上,主導產品享有較高知名度。
(2)主導產品在細分市場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國內細分行業中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
3、創新能力
(1)企業擁有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下同)2項或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5項及以上。
(2)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企業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
4、經營管理
(1)企業有完整的精細化管理方案,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2)企業實施系統化品牌培育戰略并取得良好績效,擁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質文化遺產、地理標志商標等)。
(3)企業產品生產執行國際、國內、行業標準等,或是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