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專利訴訟流程是怎樣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四編的規定,涉外專利訴訟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般原則;管轄;送達、期間;財產保全;送達取證、判決和仲裁的相互承認和執行等司法協助活動。
涉外民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時,涉外民事訴訟程序有特別規定的,適用特別規定;沒有特別規定的,適用民事訴訟法的一般規定。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別規定,同民事訴訟其他程序的一般規定,都是以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為指導,貫徹基本原則的精神。
各國對涉外專利訴訟程序的立法體例各有不同,從立法看,大致有三種體例:第一種是在民事訴訟法典之外制定單獨的涉外民事訴訟法;第二種是在民事訴訟法典的有關章節中,對涉外民事訴訟設立特別條款,分別加以規定;第三種是在民事訴訟法典中設立專編、專章對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特殊問題作集中規定。我國民事訴訟法采用了第三種立法體例,將涉外民事訴訟程序作為一編單獨規定在《民事訴訟法》中。這種立法體例既便于當事人掌握和遵循,又便于法院辦案,成為各國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立法的新趨勢。
二、涉外專利訴訟中要注意什么
在涉外的專利糾紛中,因為地域的不同,以及侵犯對象的特殊等原因,在涉外專利糾紛中,首先需要及時聘請專業的法律專家分析案情,制定應訴策略;
在涉外的專利訴訟中,最好是謀求和解,專利侵權訴訟的高風險性、訴訟程序的漫長和可能發生的巨額費用,使得專利訴訟的雙方和解的可能性非常大。
在積極尋求訴訟和解過程中,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提出訴訟管轄上的異議、以其他事由進行有效抗議等。中國企業在接到跨國公司的專利侵權訴訟時,積極應訴是上策。
在爭取到和解的機會時,也要對對方的專利分析清楚,把需要付費的專利清單中的非必要專利、重復專利、失效專利等排除出去,或用自己所有的專利與對方的專利做交換,爭取專利的交叉許可,這樣可以大大降低支付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