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期滿時應當及時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并將專利申請文檔轉入失效文檔庫。
專利權人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終止。
2、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專利年費或者滯納金的,自滯納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后審查員應當發出專利權終止通知書。專利權人未啟動恢復程序或者恢復權利請求未被批準的,專利局應當在終止通知書發出四個月后,在專利公報上公告。并將專利申請文檔轉入失效文檔庫。
專利權終止日應當是上一年度期限屆滿日。
3、專利權人放棄專利權。
授予專利權后,專利權人隨時可以主動要求放棄專利權,專利權人放棄專利權的,應當提交放棄專利權聲明,并附具全體專利權人簽字或者蓋章同意放棄專利權的證明材料,或者僅提交由全體專利權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放棄專利權聲明。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放棄專利權的手續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并附具全體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同意放棄專利權聲明。主動放棄專利權的聲明不得附有任何條件。放棄專利權只能放棄一件專利的全部,放棄部分專利權的聲明視為未提出。
放棄專利權聲明經審查,不符合規定的,審查員應當發出視為未提出通知書;符合規定的,審查員應當發出手續合格通知書,并將有關事項分別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登記和公告。放棄專利權的生效日為手續合格通知書的發文日。專利權人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撤銷放棄專利權的聲明。除非在專利權非真正擁有人惡意要求放棄專利權后,專利權真正擁有人(應當提供生效的法律文書來證明)可要求撤銷放棄專利權聲明。
涉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第一款的放棄專利權聲明,應當聲明自申請日起放棄專利權。專利局收到放棄專利權聲明后,由相應流程管理部門予以登記和公告,放棄專利權的生效日為所放棄專利的申請日。